年度优秀培训机构 年度优秀辅导教师 年度优秀考生名单
     用户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政策法规
     政 策 法 规
 政策法规》正文
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发布日期:[2006/5/23]    共阅[672]次

                     (文政法[2001]44号)

                    
    前 言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特别是经济与文化的日益融合,已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文化产业发展的程度是经济与文化融合的具体反映,同时也已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环境下,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迫切要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有利于促进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对于“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将为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将会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对“十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合理规划文化产业“十五”期间的发展蓝图,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纲要是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施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而制定的指导性计划。本纲要所称文化产业,是指文化部门所管理和指导的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主要包括文艺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培训业和艺术品业等。

    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文化产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发展,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和国家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而迅速壮大起来。改革初期,一些文化单位率先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部分文化单位试行企业化经营,使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生产属性逐步显现。进入90年代,党和政府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文化领域面向市场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文化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0年至1998年,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的增加值由12.1亿元增加到83.7亿元,增长了6倍;文化产业机构由6.8万个增加到9.2万个,增长了35%;从业人员由49.5万人增加到72.1万人,增长了46%。与此同时,社会所办的文化产业发展更加迅猛。1990年社会所办的文化产业在总量上还远远小于文化系统,但到1998年,社会所办的文化产业的机构总数已经是文化系统的2.7倍,从业人员为1.5倍,所创增加值为1.5倍。包括文艺演出市场、电影电视市场、音像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化旅游市场、艺术培训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

    但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很不充分,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1998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7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33%,而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仅占其消费性支出的2.27%,这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水平。阻碍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宏观管理上政出多门,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还没有完全从办文化的管理模式中脱离出来,行业指导和管理比较薄弱,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严重,文化市场零散分割,流通渠道不畅,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网络。

    ——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投资主体单一,行业限制过多,市场对人才、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文化资源配置没有起到基础性作用,造成文化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

    ——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文化产业的比重较大,现代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低,竞争能力差。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比较落后,不能适应人们对文化产品高科技化的要求。

    ——产业组织形式还处于小规模分散化状态,文化产业单位普遍缺乏活力,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激励机制没有形成,现代化的文化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没能得到充分应用,尚没有文化企业能够跻身全国500 家大型企业之中。

    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超过传统产业,而且在产业发展规模上已经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群众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在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需求会有更大幅度的提高,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1997年我国的实际文化消费总量约为650亿元,而文化的潜在消费能力约为3000亿元。到2005年,文化的潜在消费能力将达到5500亿元,如此巨大的文化消费需求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1998年我国文化产业所吸纳的就业人员仅占总就业人数的0.4%左右,而一般发达国家占3%~6%。因此,“十五”期间大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有效拉动内需、解决就业问题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

    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十五”期间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指导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促进文化产业内部各行业、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以及各地区文化产业之间协调发展,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之路。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理解和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文化产业单位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最佳的经济回报。

    ——把改革开放作为加速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通过不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对内和对外开放步伐,为发展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体制和市场环境。明确文化产业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其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意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文化产业单位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以市场为导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集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要,文化产业单位要围绕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发展文化产业要立足民族文化资源和国内文化市场,积极利用国外优秀文化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

    ——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规则,把文化生产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成份投入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平等竞争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以实现行业管理为方向,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从“办文化”的传统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管文化”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转变。要以行业管理为主,通过各种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文化产业跨跃式发展。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国”战略,积极鼓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用现代技术升级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跃式发展。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

    “十五”期间,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使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十五”期末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左右,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提高到5%左右,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五”期间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任务是:

    ——基本建立以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政府文化部门主要负责文化产业的战略规划、信息指导和政策协调,并通过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实施宏观调控,指导和协调文化产品的生产及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基本形成以公有文化企业为主体、国有文化企业为导向、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文化企业格局。大部分国有文化产业单位实行政企分开,理顺国有文化产业单位产权关系,优化国有文化资产配置。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支持、鼓励私营、个体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初步建成比较完整的文化市场体系。积极开放和培育文艺演出、电影电视、音像和艺术培训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文化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市场。加强文化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以及市场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法规建设,初步建立起公平竞争、信息畅通、内容健康、运行有序的文化市场秩序。

    ——基本形成相互促进、特色互补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大型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向高科技、规模化方向快速发展,尽快形成产业化、网络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西安等大型中心城市建立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使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历史文化名城和沿海经济文化较发达地区将文化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对象,使之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重要的带动作用。内陆和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基本状况,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初步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在立足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国际国内文化市场,使文化产业上规模、上水平。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提高文化产品的竞争能力。积极鼓励具有优秀民族文化特色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在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民族文化优势的前提下,积极借鉴和引进国际先进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经验、技术、资金、人才和项目,促进我国文化产品的升级和换代。

    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和全国统一的文化市场体系;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文化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市场机制在文化资源配置和对文化经济活动调节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文化产业政策趋于完善;文化产业区域发展差异趋于缩小,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并得以完善;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文化企业走向世界、步入跨国经营轨道;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与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缩小。

    四、主要行业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文艺演出业

    要以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艺演出业为突破,改制、组建、新建各种形式的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和演出中介机构。以形成繁荣有序的演出市场为目标,积极引导演出中介服务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促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演出市场网络的形成。

    ——有条件的艺术表演团体和演出场所,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使艺术表演团体逐步走向市场。形成公有、非公有、股份制等多种艺术表演经营组织形式并存竞争的格局。积极鼓励形成有利于发展舞台艺术的组织形式,例如,签约制、演出经纪人制、演出季制、保留剧目制、剧目制作人制等。鼓励国家级的艺术表演团体试行股份制改造。

    ——政府通过建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少数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艺术表演团体。对于其他艺术表演团体,国家以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引导和调控,使之直接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走产业化发展之路。

    ——文艺演出业发展应立足民族文化,大力开发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同时借鉴吸收外来文化、特别是现代新型科技手段,对传统剧种剧目进行开拓性的创新,瞄准国内外市场多出精品,在弘扬民族文化、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国际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加快文艺演出中介代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强化演出流通环节,扩大演出市场,促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演出网络的形成。重点形成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三大区域性演出网络。

    ——提高艺术人才的使用效率,积极推动艺术经纪人制的建立,推动艺术工作者自由职业化进程。

    ——改变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办法,减化审批手续,逐步将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

    “十五”期间基本形成文艺演出产业化运行框架,保证文艺演出业的收入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持续发展。

    (二)影视业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拓影视市场。进一步深化电影发行、放映行业机制改革,提高电影的发行和放映的技术含量,不断扩大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改革现行影视制作、发行、放映的管理模式,保证影视生产经营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能够根据文化市场供求情况和艺术生产特点,自主创意和创作,自觉进行企业组织和生产技术创新。

    ——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大力提高影视制作的现代化水准,改造影视放映设施,改善影视发行销售渠道和流通网,提高影视制作人员和演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推进影视产业高级化发展。

    ——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在保证中方控制经营权的情况下,积极引进外资改造电影院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

    “十五”期间影视业的增加值以不低于20%的速度快速增长。

    (三)音像业

    大力推进音像业向规模化、现代化、综合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积极鼓励音像业利用现代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于编辑、制作、出版、发行、销售等环节。要通过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音像企业成为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实行政社职能分离,使图书音像出版社成为自主经营的文化经营实体。

    ——通过建立健全音像制品依法追究责任制度,加强市场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的办法,严厉打击色情、走私、盗版行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要充分利用网络经济时代给音像业所带来的发展机遇,采取有力政策促进音像业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实现我国音像业的跨跃式发展。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音像出版社实行战略重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购、并等多种形式组建出版制作发行一体化经营的音像集团,同时通过放开搞活、公平竞争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中小型音像企业,形成大中小型并存、协调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

    ——大力发展音像租赁和连锁经营网络,鼓励社会积极利用现有商业和社区服务网点从事音像制品的零售与租赁服务。

    ——促进音像业的科技进步,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促进科技含量高、能快速吸纳现代信息技术、形成规模效益的音像业快速发展。

    采取有效的财政货币政策刺激音像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努力使音像业的增加值在“十五”期间以不低于20%的速度快速发展。

    (四)文化娱乐业

    文化娱乐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较为迅速的文化产业,现已成为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文化生活消费需要、涵养税源、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支产业生力军。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对文化娱乐的消费需求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文化娱乐业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要加强对文化娱乐业发展的引导,使娱乐产品和服务在层次上和内容上不断开拓创新,满足群众娱乐消费需求。

    ——大力支持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的发展,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的类型结构和规模结构。积极鼓励发展面向青少年和老年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在深入挖掘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不断开发新的娱乐服务项目,提升文化娱乐品位和科技水平。鼓励研究和开发与高新技术相关的娱乐项目,特别是应用于互联网络的娱乐项目。

    ——加快文化娱乐市场法规建设,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娱乐市场秩序,不断净化文化娱乐市场。

    (五)文化旅游业

    文化旅游业是以自然历史文物景点观光服务为核心,带动饮食、旅馆、交通、商业、娱乐成龙配套发展的一个重要文化产业群。我国国土辽阔、自然风景秀丽,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文物景点星罗棋布,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要积极鼓励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强化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的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形成特色突出、层次分明的各级各类文化旅游产品。

    ——建立健全文物和自然景观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在有效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环境的前提下进行,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文化旅游经营中的不法行为。

    ——作好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旅游项目,在全国范围形成以国际化大都市、重点历史文化名城、自然风景名胜区为主干的一体化文化旅游网络和市场运营机制。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国家将积极利用部分西部开发资金用于西部的文化旅游项目开发,以改善西部的投资环境。

    ——重点鼓励演出项目、文物开发项目与旅游企业的结合,形成若干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高收益的文化旅游精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在文物资源开发、展览、流通、复仿制等领域形成区域性经营实体,提高文物的综合利用效益。

    加大文化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开拓国际文化旅游市场,加大对外文化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争取在“十五”期间文化旅游业的年增加值以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使文化旅游业成为拉动内外需求、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文化产业。

    (六)艺术培训业

    艺术培训业是培养和训练艺术人才的重要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艺术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各种艺术教育培训形式纷纷出现。随着居民收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艺术培训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要鼓励专业艺术教育院校面向市场,规范社会艺术教育培训行为,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的艺术教育培训机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教育培训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产业化运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及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发展艺术教育。中高等艺术教育培训要全部实行学生个人缴费上学、银行贷款助学或委托培养单位资助学习的艺术教育产业运行机制,学员自主择业,文艺单位自主录用,政府主管部门对文艺教育培训市场起间接引导和调控作用。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艺术教育培训,以及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成人艺术教育培训。

    ——各类专科艺术教育要适应社会市场需求,重点培养应用型、专业化的艺术人才。

    ——本科和研究生艺术教育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重点提高学校规模效益和办学质量。

    ——建立开放型、多样化的艺术教育培训模式,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专业教育与普及教育并举,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兼有成人脱产班、短期培训班、函授、夜大、广播电视、专业证书班以及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多种层次,公办与社会力量办学并举的多种形式的开放型艺术教育培训体系。

    采取有效措施刺激艺术教育培训需求,争取在“十五”期间使艺术培训业增加值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

    (七)艺术品业

    以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艺术品市场为目标,建立、健全艺术品经纪人制度,推动艺术创作的繁荣,促进艺术交流,保护艺术精品。

    ——建立、健全艺术品经纪人制度。通过立法立规的方式确立艺术经纪人制度,规范艺术品交易行为,保护国家、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同层次艺术品市场的建立,形成健康、有序、繁荣的艺术品市场。

    ——推动艺术品一级市场的发展。一级市场是艺术品市场的主体和根本,要通过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形成良性的竞争秩序,同时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使一级市场快速有序发展。

    ——规范艺术品二级市场,建立良性市场循环。二级市场是中介市场,要合理划分一、二级市场的界限,明确二级市场职能,规范二级市场行为,有效遏制恶性竞争,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

    ——完善艺术品进出境制度,保护民族艺术精品。通过有力的法制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艺术品的进出境,尽快建立合法的进出口渠道,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促进我国的艺术品走向世界,使民族艺术精品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积极培育买方市场。要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群众文化艺术素质和欣赏审美品位,建立收藏、鉴赏家队伍,加大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各阶层对艺术品的投资和消费热情。

    五、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我国的文化产业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是整个国民经济中有待加强的薄弱产业领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加大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制定统一协调的产业政策,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保障。“十五”期间,主要应在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一)鼓励规模经营和专业化协作,促进文化产业各行业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文化生产单位的组织形式,形成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开放性的创新发展机制。

    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行业,形成以若干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结构。鼓励打破地区、部门分割,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乃至跨国经营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国家集中培育几个具有导向性、规模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如演出集团、音像集团、影视集团、文化旅游集团、艺术品经营集团等。

    对专业化或个性化强的行业或产品,应形成中、小企业乃至个体私营企业合理分工协作、规模适当且企业数目较多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各类“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服务企业。

    (二)促进文化企业间的合理竞争,清除阻碍建立和形成统一的文化市场的各种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文化企业自身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激励企业竞争。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价格形成机制,对确需国家垄断经营的文化行业或产品,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改革部分不合理的作价计价办法,促进文化消费。

    引导、支持建立全国性文化行业协会,逐步将一些不适合由政府行使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如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准入的资格认定等,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各行业健康发展。

    (三)国家通过实施若干重大的基础性文化资源开发项目,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向高层次转换

    国家通过重点建设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建立国家级文化产品孵化基地等项目,推动文化资源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高新技术含量的文化产品尽快产业化。

    借助现代数字化网络通讯手段和技术改造传统文化流通渠道和营销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体化的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

    (四)积极筹措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要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在逐步增加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预算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作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引导资金,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文化产业投资机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面向各类文化企业,采取资本金投入(参股)、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文化产业的投资方向,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

    (五)调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广开发展文化产业的筹资渠道

    对于新兴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民族的、大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高档豪华的文化消费加征高额消费税。金融机构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适当向文化产业倾斜,安排一定的政策性贷款用于发展基础性和与科技、信息产业相结合的新兴文化产业。

    制定《文化产品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入文化产业的项目。加快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和放宽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行业或产品。取消一些对非国有经济成份投入文化产业的限制。

    鼓励组建区域文化发展协调基金和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基金组织、文化投资公司,允许社会和个人兴办文化艺术基金。逐步扩大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比重,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可以利用企业债券、股票等融资手段加速发展。选择若干试点,推进引进外资工作,利用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资金,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水平和质量。

    文化产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在经过认真清理和评估后,允许作为国有资本金投入产业经营。

    积极引进外资,扩大文化产业对外开放领域,逐步放宽外商直接投资经营的文化产业领域。

    (六)改进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改进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规范的人才流动管理机制,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收入分配机制,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一些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占有企业股份参与利润分配。

    (七)鼓励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提高对外文化交流的规模和水平

    鼓励文化产业单位面向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以利于引进世界一流的文化艺术产品,出口优秀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产品。同时,进一步简化出口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于有条件的单位逐步给予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权。鼓励国内的演出经纪单位在国外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开拓国际演出市场。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潍坊艺术教育网官方网站 艺术指导: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歌剧舞剧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潍州路与卧龙街口金鼎商务中心B座五楼   邮编:261021
网站制作:潍坊晟派传媒 (鲁ICP备06012396号)   法律顾问:北京方正律师事务所 刘元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