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辅导教师的教学,广泛调动和发挥业余音乐教育的师资力量,全面提高业余教学水平,中国音乐学院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发展大批业余音乐考级辅导教师,具体内容如下:
一、 辅导教师一律由当地考级承办单位推荐,由我考委会审批,合格者颁发所报专业的辅导教师证书,聘期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三年制。
二、 申请办法:
1、 由所在地考级办推荐如实填写“辅导教师登记表“。
2、 交附本人学历和职称证明复印件,本人免冠照片2张。
3、 交纳辅导教师证书工本费15元。
三、 聘任到期后,由当地考级办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到考委会办理续聘手续,并交回原证书。
四、 辅导教师在贫期内若发生对考级工作不利的事件,经我考委会调查确认后,将予以解聘,并收回证书。
五、 对原来已发放的证书,各地考级办负责收回,统一交我考委会,并酌情办理续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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